关于征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意见及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有关材料的函
2019-02-21

各有关单位:
受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2019年将启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修订和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研究相关工作。现请你单位结合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和鉴别工作开展情况,协助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关于《名录》的修订意见及依据、建议对《名录》中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以及豁免内容和依据,并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
二、截至2018年年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材料;
(一)本地区已发布的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或要求、危险废物属性判定等的管理规定。
(二)已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技术机构名单,并填写附件3,以及已完成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电子版(包括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报告),并填写报告4。
(三)关于完善《名录》、豁免管理制度、鉴别管理制度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请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贾佳
电话:(010)84665933,1521064282
邮箱:jiajia@mepscc.cn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代章)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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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意见征求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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