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涵,进一步健全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精神,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市政府同意将“庙山尖土墩墓遗址”等8处文物古迹列入《衢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重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为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助推“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建设和“重要窗口”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