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2021-09-26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浙政发〔2021〕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予以批准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81·浏览
附件
  •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