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2009-09-29

2009年8月以来,相继发生了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污染及山东临沂砷污染事件,人民群众健康受到影响,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连续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决定于2009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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