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2012-11-17

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
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
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
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 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
见》(国发〔2011〕32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
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河南省全境,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山西
省长治市、晋城市、运城市,安徽省宿州市、淮北市、阜阳市、
亳州市、蚌埠市和淮南市凤台县、 潘集区,山东省聊城市、菏
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区域面积 28.9 万平方公里,2011 年末
总人口 1.79 亿,地区生产总值 4.2 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 3%、
13.3%和 9%。本规划是中原经济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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