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006-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6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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