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部长:
您好。
国务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及九部委《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明确指出:谁生产谁负责。要求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40%;到2025年,达到70%;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得到安全、环保综合利用处置。
天能集团是以电动车环保动力电池制造为主,以及废旧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等为一体的实业集团,中国电池工业十强第一。天能集团在20余省建设了规范有效的回收体系,推行“销一收一”和“回销一体化”。先后在浙江、河南及安徽(在建)投资建设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集“生产--回收—利用--再生产”为一体的闭环式绿色循环产业链,在产品设计和再生原料使用上遵循了绿色循环和全生命周期管控理念。天能集团计划对集团所属企业江苏沭阳新天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再生铅企业,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原址升级改造,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废铅蓄电池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
贵部于2016年12月5日发布的《再生铅规范条件》目前还在执行过程中,其中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再生铅项目时,厂址与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且不少于1公里;我开发区区内天能集团(江苏基地)在办理江苏沭阳再生铅循环项目的环评选址中,如将《再生铅规范条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依据,要求1公里内不得有敏感区域(项目拟选址周围1公里内无居住人群)。此项条款影响到我开发区内天能集团沭阳再生铅循环项目的选址问题(原址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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