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2021-11-25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62号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0
181·浏览
附件
  •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