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和影响力,支持和规范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部制定了《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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