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局):你厅(局)关于申请我部委托开展辖区内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召集审查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