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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