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批准建设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1-09-2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现批准挂牌组建“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置”等9个重点实验室(附件1)、首批创建“煤矿智能化与机器人创新应用”等13个重点实验室(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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