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2021-10-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清缴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请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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