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
2021-12-27

各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27日

0
200·浏览
附件
  • 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