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4-2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大道789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宁波前湾新区滨海大道与兴慈八路交叉口东南侧(现滨海大道789号),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65975.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反应沉淀清水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加药间、回用水调节池、脱水机房、排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处理建(构)筑物,配套建设水厂办公楼、宿舍、水务办公楼等附属用房等。企业于20216月开工,20253月投入试生产,项目建成后设计供水规模为12万吨/日。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反冲洗水排入水厂回用水池,提升至配水井回用于制水,沉淀池排泥水和污泥浓缩废水污泥浓缩后上清液纳管(DW00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DW001),最终进入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噪声等,针对各类噪声,企业已采取了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及时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置,设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污泥脱水后暂存,委托宁波市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验收公示期限:2025423-202552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工

电话:18368404844

 

 

 

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5423


附件
  • 验收意见.pdf
  • 验收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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