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虎王明惠科技有限公司室外箱柜生产加工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2-2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虎王明惠科技有限公司室外箱柜生产加工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室外箱柜生产加工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虎王明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城东388

建设内容:宁波虎王明惠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宁波虎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中的1F车间(租赁建筑面积为8233.14m2)用于生产,实施“室外箱柜生产加工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前处理流水线1条,自动喷台2个,手工喷台2个,大件喷台1台,大件烘箱1个,自动涂胶机1台等,同步配套建设废气和废水处理装置,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表。由于部分机加工设备未建设到位,项目实施第一阶段验收,现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0.75万台机柜、2.5万台机箱。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切割废气:切割废气经机边配套(2套)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器(滤筒除尘*21套)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喷塑粉尘:自动喷台产生的喷塑粉尘经过1套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简排放;手工喷台产生的喷塑粉尘经1套喷台内置滤筒除尘+脉冲式反冲滤简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大件喷台产生的喷塑粉尘经1套喷台内置滤简除尘+脉冲式反冲滤筒除尘系统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简排放;

4)烘干、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含水分烘干和脱脂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简排放。采用颗粒活性碳,活性碳装填量约0.6吨,每两个月更换一次。

5)涂胶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室内扩散排放,符合环评措施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于厂区东侧建设了1座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絮凝沉淀,处理能力1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白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生活污水委托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宁波市北仑区白芸物业服务部运至柴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打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企业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针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了基础减振垫等。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金属边角料、废塑粉、废滤芯、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渣、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经分类收集、专桶暂存后,委托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安全处置。危废仓库面积约20m2,设置满足“六防”要求,并张贴了危废标识。员工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避雨存放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5221-202532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虎王明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总

电话:13738486839

 

  宁波虎王明惠科技有限公司

2025221


附件
  • 1、(最终版-1)室外箱柜生产加工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_已标记密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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